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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为弱势群体燃烧
作者:伍文毅  发布时间:2010-07-02 14:37:33 打印 字号: | |
  当我确定这个题目的时候,脑海里顿时想起了即将到沅陵上班时,爸爸曾对我说的一句话:“儿子,你从现在起就是一名人民法官了,可千万要对得起这个职业啊。”当时,我真的没在意爸爸的话,但是后来的工作实践让我明白,爸爸的话是何等有份量呀!它蕴涵着人民对法官的一种期盼,更铭刻着弱势群体对法官的一种信任!法官,决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称谓,它是一种神圣的职责,它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更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而让我引以自豪的是,我所工作的五强溪人民法庭,就拥有着这样一位无愧于人民法官称谓的人。他,用赤诚书写着司法为民的感人佳话,用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用真情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蔚蓝的天空。

廉政,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在五强溪法庭一干就是13年。13年,多么长的一段时间,我曾经问过他:你在这里待了这么长的时间,有没有什么想法呢?他只是对我笑着说:这里是我的家乡,虽然我参加工作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待这么长时间,但是对昨天我不言后悔,对今天我会积极应对,对明天我充满信心。都说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庄严的,法官是铁面无私的,这话一点不假,身为法官,他时时刻刻不忘用“公生明,廉生威”这句古训警示自已。但是,要说法官是冷漠的、不苟言笑的,法律是“死”的,那就错了。在多年的工作中,事实已让他明白,法官不是对法律条文进行机械的引用或简单的传教士般的说教,法官是用“心”在工作,用“情”在演绎法律。

我记得廉政对我说过一句话:“一块石头的威力不足以掀起惊涛骇浪,一颗博大仁义的心却能够温暖感化整个世界。法官也需要这样一颗心”。2009年11月21日,在处理五强溪镇辰搪溪村一起赡养纠纷的案子时,由于原告年纪大身体不好,廉政决定下乡就地开庭,当时下了雨,山路很滑,当赶到原告家时,已是下午五点多,当时村里干部群众围了好多人,廉政把被告叫到旁边,耐心细致地给他作思想工作,到了晚上八点多钟,被告终于被廉政的真诚所感动。当场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立即给付赡养费。当原告拿到赡养费时,老泪纵横,面对廉政深深鞠了一躬,连声说了三声“谢谢”。面对此情此景,廉政再一次明白,生动的法官守护着法律的宁静,鲜活的事实激发起了法律的灵性。身为法官,不能在乎收获的大小,但决不能忽略耕耘的多少。这就是发生在我们五强溪法庭法官身上的故事,没有大波大折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节拍,却饱含着人民法官对人民的浓浓真情。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把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我们的基层法官们本是如此平凡,却因胸怀人民、为群众断曲直而变的不平凡;我们所做的事本是如此简单,却因为社会谋大义、显司法之正义而变的不简单。我们要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不断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誓言。

万家灯火的时候,他们跋涉在执法的路上;人们推杯换盏的时刻,他们把温暖送给了当事人;在亲情和权势考验面前,他们用赤诚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他们以公正和赤诚,获得了精神上的安慰;他们以艰辛和汗水,获得了心灵上的满足;他们以爱心和奉献,闪烁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风采……
来源:沅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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