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廉政建设
关于开展“从严治警”活动的实施方案
沅法发[2010]10号
  发布时间:2010-07-04 17:22:29 打印 字号: | |
  根据沅陵县委沅委[2010]4号《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从严治警”活动的通知》的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政法队伍作风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造就一支公正严明、廉洁执法的政法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确保一方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结合县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   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人民法院反腐倡廉会议精神的要求,   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跨过一百亿,再创新辉煌”的战略目标和院党组提出的“重心放在基层,重点抓好规范,坚持整体推进实现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司法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为建设现代文明法院提供纪律作风保证。

二、目标任务

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深入开展“从严治警”活动,使我院在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1、通过解决少数干警宗旨意识不强,对人民群众的诉求关心不够,执法中冷、横、硬、推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2、通过解决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滥用司法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等问题,进一步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3、通过解决少数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纪律散漫以及警车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进一步树立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职业风范。

4、通过解决庭审中走过场,着装不规范,举止不文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庭审纪律作风。

5、通过解决司法文书不规范、裁判文书差错、校对打印错误等问题,进一步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活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院广大干警公正廉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形象进一步好转,信访举报进一步减少,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和信任度进一步提高。

    三、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12月结束,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领导带头为关键,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规范、文明执法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分四个阶段,采取四种方法,落实部门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5月)

    本阶段由政工室、监察室负责,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具体布置安排,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思想动员,并重点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成立“从严治警”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开展“从严治警”活动责任机制。(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5月6日)

    二是召开动员会议,为活动开展打好思想基础。(2010年5月7日)

    三是组织学习讨论,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湖南省政法委干警“六个严禁”、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人民法院反腐倡廉会议精神、《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及其实施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读本》和《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规定和读本,并写出心得体会,2010年5月10日前交政工室。(每周星期五上午中层骨干以上成员到党校集中学习,下午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讨论)。

    第二阶段:清理自查阶段(2010年5月至2010年7月)

    本阶段由政工室、监察室负责,按照“围绕问题抓作风”的办法,即“围绕司法理念上的偏差、司法语言上的错失、司法行为上的不足和司法效果上的瑕疵”,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开办廉政讲座或上廉政党课,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邀请代表座谈,找问题、挖根源,重点抓好“六查六看”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解决好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在工作中不落实,或落实得不太好,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二是政法干警中心浮气躁,工作飘浮,作风散漫,工作拖踏,不负责任的问题;

    三是政法干警打牌、斗牛、买码等赌博的问题;

    四是干警参与或合伙经营娱乐场所、或强揽工程、强行在矿山企业入股的问题;

    五是干警队伍不廉洁、寻私枉法、办案不公正的问题;

    六是群众意识不强,耍特权,耍威风,临驾于群众之上的问题,2010年7月5日前写出剖析整改措施材料交政工室。

    第三阶段:整改建制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

    本阶段由政工室、监察室负责,按照“围绕责任抓作风”的办法,即“围绕督查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围绕过错责任;实行问责追究”。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检查督促。活动开展期间,院党组将采取检查指导、明查暗访和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各庭、室、队、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是制定措施。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研究整改措施,提出解决对策。

    三是落实整改。各庭、室、队、局要按照整改措施,对梳理出来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不留隐患。

    四是回头检查。在阶段期末,对活动中的不足和失误进行查漏补缺,采取补救措施加强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1至2010年12月)

    本阶段由政工室、监察室负责,按照“围绕典型抓作风”的办法,即“围绕廉洁高效的典型”总结经验做法,表彰工作先进,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考核验收。院党组将结合年度工作检查考核,对开展司法作风建设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并以此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二是树立典型。各庭、室、队、局要大力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加强正面引导,提升活动成果。

    三是表彰奖励。对活动中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

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庭、室、队、局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把活动成果转化为制度规定,建立廉政档案,保证长期利用。

    四、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成立开展“从严治警”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赵月欣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瑞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同志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活动办公室由政工室副主任娄红心任办公室主任。各庭、室、队、局负责人为成员,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落实好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借助新闻媒体和法院自身的宣传栏目,广泛宣传开展“从严治警”活动的意义、任务和目标要求;要注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走访院内外干部群众,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举办信息简报,提供交流平台,总结活动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严格检查督促。有关领导和活动办公室成员要深入基

层,下农村,进社区,到厂矿,入法庭,听取院内外群众的意

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做到检查到位;要及时

收集情况,全面掌握信息,及时通报,及时反馈,做到通报及时;要督促各庭、室、队、局对清理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切实整改,做到整改彻底。

    四是注重活动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查实一个解决一个;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抓住问题根本,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防止反弹;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注意从源头抓起,正本清源,防止走过场。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从严治警 活动 实施方案         

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县委、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委政法委、

  本院领导

发:各庭、室、队、局

                   

沅陵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40份)
来源:沅陵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电话:0745-4230730   传真:0745-4224763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建设西街41号   邮编:419600   投稿邮箱:ylfy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