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法院网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开审判的法律原则,进一步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沅陵法院立案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五大举措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
一、以便民服务措施促进司法公开。(1)加强立案窗口的建设。该庭在立案大厅免费提供立案指南手册、诉讼风险告知书、各类格式化空白诉讼文书以及必要文具,设置公告栏进行诉讼流程指引、派专人进行立案咨询,便利当事人诉讼。同时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宣传牌悬挂在立案大厅,并坚持向每位当事人送达案件监督卡。(2)牢记 “五心”审判理念。我庭要求每位干警做到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陈述耐心、调查取证细心、处理案件公心、善后工作关心。在当事人来庭时,我们主动泡上一杯茶;在当事人不理解、有怨言时,我们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在当事人来法院交通不便时,我们在征得其同意后采用法院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送达立案文书。
二、以司法救助“一站式”服务促进司法公开。(1)明确对象,规范救助。在最高法院规定的司法救助对象基础上,结合我县农村实情,将司法救助对象明确为:对追索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特困群体,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对城镇居民低保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免收诉讼费用。(2)明确程序,夯实责任。当事人到立案庭立案,经立案庭审查有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有证据证明并经调查核实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写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申请书,统一由立案窗口进行审查,统一填写“审批表”,统一由立案庭长审核,最后报院长审批。今年以来,我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799件,其中,由于当事人经济困难,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案件就有20案21000元,充分保护了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规范立案庭管理制度促进司法公开。(1)以严格的制度管好全庭干警。2010年我庭先后制定了《绩效考核制度》、《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和《案件超审限跟踪管理制度》,对全庭干警进行精细化管理。为保障奖勤罚懒的落实到位,我庭还将上述制度报请院长和主管副院长,请院领导加以监督。(2)推行公示栏制度。立案庭立足窗口,规范工作人员举止,着装上岗,使用文明用语,并公开了工作人员姓名和职责,方便当事人及时咨询及诉讼。
四、以立案调解为契机促进司法公开。(1)设立“三调联动”窗口,延伸司法服务领域。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院与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联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力量形成“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并设立了相应的调解办公室。(2)立案阶段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对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是很深,或者矛盾较深,但有调解的基础案件,我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自愿原则实行诉前调解。(3)把调解机制引入到申诉案件的办理中。对申请再审案件,我庭认真复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与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在申诉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今年来,我庭共向“三调联动”办公室移送民事案件10件、办理诉前调解案件11件、圆满解决申诉人沅陵县公安局与黄清林工程欠款纠纷一案。这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地缓解了审判压力。
五、以完善信访接待促进司法公开。(1)接访专门化。为适应涉诉信访量多面广的要求,在院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庭精选出从事过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类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的三名审判员,担任专职信访接待员,专门从事日常信访接待和内外部协调工作。针对涉诉信访的特点,我庭对来信来访登记、案件分流处理、限时答复信访群众等各个环节规定了专门程序,实现了专人接待、专人审查、专人调卷、专门合议庭复查、专人答复,各个环节限时,信访接待实现了专业化运作。(2)接访动态化。我庭实行了信访情况每月通报和重大信访案件不定期排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专题分析信访动态,研究信访案件尤其是上访老户案件的处理意见。我庭还要求信访案件涉及到的庭室原合议庭成员或庭长要参与接访,各业务庭明确一名副职担任兼职信访员,整合全院信访资源,形成合力,建立起全院上下一齐抓信访的大信访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