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增强人民对法院的满意度,以了解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和司法审判人员的反映和要求,8月30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瑞明、纪检书记刘建华一行来到沅陵镇胜利门居委会,开展走访当事人活动。
向某是沅陵法院办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走访中,向某对办案法官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作风表示感激。向某说:“我对这件案子的处理结果很满意,沅陵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审理案件是公平、公正的。对这次走访我们,心里感觉十分感动,作为平民百姓打官司,法院领导都这么关心重视和关心,感觉很贴心。”
从当事人出发,规范法院的司法行为,提升人民的满意度是此次走访的宗旨。通过开展走访案件当事人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是促使法官意识到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牢牢把握案件质量与效率这个关键,当事人才没有意见,社会认知度才高。二是促使司法行为更加廉洁,促进办案人员真正能体会到当事人的疾苦。三是促使司法监督更加直接,司法透明度明显增强,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法院公信度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