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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法院“1+2+3”注重青年干警培养

作者:李莉   发布时间:2011-10-11 21:32:31 打印 字号: | |
  自2007年以来,沅陵县法院先后招录青年干警26人,目前全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已占32%。青年干警具有学历层次高、专业性强、年龄小的特点,为法院增强了战斗力和凝聚力,但同时他们也存在着社会阅历浅、工作经验不足等缺点,为更好培养青年干警,沅陵县法院采用“1 2 3”模式,坚持一个目标,搭建两个平台,落实三种保障,打造了一支朝气蓬勃的青年队伍。

  坚持一个目标。沅陵县法院青年干警中有一半以上是外地人,语言不同、乡情生疏、工作经验欠缺是许多新近干警面临的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法院坚持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工作上支持”,以培养一批讲正气、懂法律、善协调、有潜力的青年干警为目标,让他们尽快适应生活习惯,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搭建两个平台。针对青年干警社会阅历浅、办案经验少等问题,沅陵县法院为青年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实践锻炼平台,促进了青年的健康、快速成长。为鼓励青年干警在岗学习和在职深造,法院为他们提供了培训、挂职、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的实践锻炼机会,仅今年,青年干警参加培训达8人;同时,为了弥补青年实践上的不足,法院采取“以老带新”的培养模式,根据每位青年干警个人特点及自身意愿,为他们安排合适的岗位,让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与其结成帮扶对子,在业务上进行传、帮、带,不断增强实践经验,使他们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

  落实三种保障。为了让青年干警“留得下”,沅陵县法院从生活上给予青年干警保障,定期组织开展座谈会、交心谈心等活动,改善青年工作、生活环境,帮助青年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青年干警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为了让青年干警“待得住”,从环境上保障青年成长,法院充分发挥团支部作用,组组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也积极推荐青年参加中院、县里组织的其它活动,让青年干警能有充分展现自我的舞台;为了让青年“行得远”,法院为青年干警给予了一系列激励制度保障,如设立司法考试专项奖,保证其培训、复习、考试时间,成绩优异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照本院其它激励措施,对青年干警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通过这些做法保证了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创先争优的干劲。
来源:沅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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