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沅陵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做到了“四坚持一灵活”,有效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沅陵县法院根据执行工作的实际,在年初就制定了“三坚持一灵活”的工作思路。一是坚持执行程序合法,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趋向,保证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坚持法制教育先行,强制措施在后的工作方法,强调思想工作做够做透,走人性化执行路子;三是坚持敢于“碰硬”的精神,对逃避执行、妨碍执行的“钉子户”、“难缠户”决不姑息手软,依照法律规定,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被执行人有特殊情况的,灵活处理,如在执行企业时,对生产设备原则上采取“活查封”的办法,另外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予以司法救助。
通过“三坚持一灵活”的实施,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案件执结率得到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大大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