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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追责“疫苗” 确保案件“健康”

——沅陵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湖南省高院办案过错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
作者:刘建华、谌淼  发布时间:2011-12-22 08:27:31 打印 字号: | |
  沅陵法院网讯 12月20日沅陵县人民法院以座谈会的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办法》,并就学习内容展开了讨论。座谈会由纪检监察室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学习。

  座谈会上,沅陵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亲自组织大家逐章逐条学习办法的内容,干警们认真学习下发的资料并将重点内容记录在自己的本子上。学习结束后,干警们纷纷发言,展开讨论。“这次省高院印发的办案过错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条款详细、认定有据、追责有度,就像一支‘疫苗’,打针时会让法官稍许紧张,但却能确保案件更‘健康’。”民一庭庭长刘志夫说。刑庭庭长张玉环讲了自己的看法“这次办案过错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的完善,是对法官办案更严格的要求,也是对法官的保护。”讨论结束后,纪检组长刘建华就本次学习做总结:一是各庭室要结合本次学习的内容,查找出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不足,加以改正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二是审判监督庭要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制定详细的指导意见,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三是院机关要成立案件质量监控小组,不定时抽查案件,及时监控案件质量。四是各部门要及时将办案过错线索反映给纪检监察室。

  座谈会结束后,沅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月欣要求全院干警要公正办案、细心办案,防止案件过错行为,确保案件质量,努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来源:沅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谌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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