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沅陵法院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全院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丰硕成果。
亮点一:首次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单位
2011年沅陵法院首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单位。一年来,沅陵法院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沅陵法院综合考评排名全市法院第二名,执行工作进入市法院系统先进行列,调研工作在市中级法院的单项考评中受表彰。刑事审判工作,严惩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坚持惩教结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85件,审结170件。民商事审判工作,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审判原则,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妥善化解涉及婚姻家庭、权属、侵权、农村土地承包等各类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89件,全年共结案798件。行政审判注重协调,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5件,审结15件。执行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全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执结385件,结案标的463.46万元。队伍建设,沅陵法院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建设,苦练基本功,极大的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全院干警一年的共同努力,沅陵法院新年伊始跨进了全省法院先进单位的行列。
亮点二:设立巡回审判点,受新闻媒体推介
2011年沅陵法院官庄法庭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法庭的审判职能,以官庄法庭为依托,在马底驿乡、杜家坪乡、楠木铺乡建立了审判联络点。官庄法庭在巡回办案点设置固定宣传栏、将法官的联系电话、法庭地址、诉讼须知、审理规则、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到各个巡回办案点去接访、受案、开庭、调解办案。巡回办案点的设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湖南日报》、《人民法院报》记者在开展“走基层、转作风、该文风”活动中专门来到官庄法庭采访,报道了法庭设立巡回审判联络点办理案件的先进经验 。
亮点三:规范管理,制度创新。
2011年,沅陵法院经过周密的筹划准备和反复论证,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实行三项通报制度——院政管理通报制、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审限跟踪管理通报制。一月一通报,制定成文件下发给各个庭室部门。政管理通报内容包括法院重要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宣传报道工作、文书上网、考勤、卫生、警车管理等等几乎所有院务管理事项。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则对各个业务庭室办理案件的程序、实体、文书制作、档案归档等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审限跟踪管理通报主要是对于法官办理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情况进行监管通报,包括院定审判时限、法定审判时限、中止、延期审判情况、催办令、督办令等事项。这样一来,院内的大小事项都将放置于全院干警的视线内,让全体干警都参与到监督和管理中来,实现了权力运行和管理的透明化。湖南法院网作为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亮点四:狠抓“两庭”建设,改善办公环境
2011年,沅陵法院继续加快基础法院建设的步伐,8个人民法庭,已建好投入使用的有五强溪、麻溪铺、凉水井三个法庭,官庄、二酉、深溪口法庭已建好验收,七甲坪法庭在建设中。为了改善法院的办公环境,今年沅陵法院投入资金极大的改善了法院的办公条件。投入的资金分别对办公楼进行了装修,安装了监控设备,安保设施和司法警察装备,完善了法院内外网和视频会议室条件。
亮点五:落实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2011年,沅陵法院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所有案件除法定事由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在立案信访大厅公布监督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召开座谈,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对人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办理并回复;请进来走出去,开展大走访、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关注舆情,加大宣传,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11年沅陵法院在接受监督同时也收到了政府和人民的褒奖。在全县绩效考评中,沅陵法院综合绩效、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及计生综治等工作均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在民意调查中,沅陵法院取得了下半年全省排名43名,全市排名第2名,全年全省排名72名,全市排名第5名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