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法院网讯 近年来,沅陵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特点,着力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各项审判活动的力度。2011年,该院3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86件,占该院普通程序案件的92%,且参审案例无一起矛盾激化上访。
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具有四个特色:一是选任渠道广。33名陪审员分别来自党群、教育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和普通群众等,便于充分发挥陪审员熟悉社情和相关专业知识的特点;二是陪审范围广。无论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只要符合条件,该院要求必须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确保陪审制度落到实处;三是陪审权利有保障。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平等发表意见的权利,在庭审和裁判文书撰写过程中,认真征求人民陪审员意见, 在案后卷宗归档前,请人民陪审员评查卷宗,认真“挑刺”,对评查出的问题卷宗及时整改。在民事调解工作中请陪审员“唱主角”,参与调解,增强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荣誉感和尊严感,激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四是注重提高陪审能力。积极采取庭审观摩、研讨交流、专项培训和赠送资料、鼓励自学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审判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参与合议的能力,有效地改变了陪审员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