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湖南沅陵法院践行“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
作者:李兰  发布时间:2012-06-08 16:45:45 打印 字号: | |
  沅陵法院网讯 自今年3月底开始,沅陵县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这一目标,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为此,该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设立案庭),由立案庭庭长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为避免领导大接访活动流于形式,沅陵县法院专门制定五项基本工作要求:第一、院长每月安排接访一天;第二、其他院领导以周为单位轮流到信访室值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即值周的领导为该周负责信访接待领导;第三、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待时间、地点、形式等要提前7天在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公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接访领导;第四、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第一接访领导负责相应信访问题的处理、跟踪或交办、落实,包括信访人的思想教育和稳控,直至信访人息访;第五、推行“群众信访一卡通”即将院领导的姓名、电话、职务、岗位职责以及信访流程制成卡片,发放到群众手中。

  总之,从上半年该院信访接待室提供相关数据来看,沅陵县法院今年上半年不仅成功化解信访积案,同时避免新的涉诉信访案件产生。可见沅陵县法院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开展,不仅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涉诉信访“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要求,更为重要是能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沅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莉
电话:0745-4230730   传真:0745-4224763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建设西街41号   邮编:419600   投稿邮箱:ylfy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