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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院团支部荣获“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作者:张玉环 刘礼  发布时间:2012-09-07 16:06:09 打印 字号: | |
  沅陵法院网讯 近日,沅陵法院团支部被团省委授予“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这是沅陵法院团支部成立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2011年法院团支部重组以来,在法院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新一届团支部书记刘礼的带领下,团支部按照县委党建带团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准则》,通过正反典型教育等形式,进一步增强青年干警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廉洁自律意识,激发积极进取、勇于奉献的精神。同时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扎实推进团支部的各项工作。

  一年来,该院团支部有声有色地开展“送法下乡”、司法考试经验交流会、80后干部座谈会、演讲比赛、篮球比赛、慰问敬老院、无偿献血等活动,通过团支部开展的一系列活动,该院青年干警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团组织凝聚力有了明显增强,团组织建设呈现出新的风貌,得到了团市委、团县委及法院党组的充分肯定,该院涌现出怀化市优秀志愿者、法院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未来,该院团支部将以此荣誉为契机带领全院青年干警“抬头看天,低头走路”,“抬头看天”就是创新,紧跟党的脚步;“低头走路”就是脚踏实地的奋斗,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并为“法治湖南”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沅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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