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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院“五措施”夯实团支部建设
——记沅陵法院团支部荣获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作者:刘礼  发布时间:2012-11-01 09:18:07 打印 字号: | |
  沅陵法院网讯 沅陵法院本届团支部成立于2011年3月,支部由30名团员组成,在沅陵团县委的领导下,在法院党组的关心、支持下,团支部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积极作用,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带领全体团员大力开展各项工作,并引导我院广大团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全体团员的努力下,团支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成绩斐然,2011年团支部书记刘礼荣获怀化市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2011年团员瞿勇等6人荣获法院先进个人,2012年沅陵法院团支部荣获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一、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团组织建设。

  团的组织建设是共青团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法院团支部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于2011年3月进行了换届选举,团支部书记刘礼、组织委员李玲、宣传委员毛凯由全体团员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通过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影响和带动了一大批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近年来,先后共有13名优秀团员加入了党组织,目前还有2名团员通过党员积极分子学习并以优异成绩结业。在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团支部为了明确支部委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支部的各项制度,加强了《团员花名册》、《团干、团员登记表》、《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退团人员情况登记表》等信息挡案的建立和整理。

  二、注重日常管理,加强团队伍建设。

  (一)以“党建带团建”为指导思想,为团队伍建设提供政治保证。在院党组关心和支持下,团支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院党组将团建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中,使团建与党建三同步(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达到了四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待遇落实到位)。团支部抓住党建带团建的契机,积极争取党支部的重视,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团的活动、培训经费和团干部待遇,给团的各项活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二)以夯实基础、建立日常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加强团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团员的管理。通过建立团员基础档案,健全团日常活动制度、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完善新团员入团集体宣誓、重温入团誓词和超龄离团仪式等措施,增强了团员意识;二是抓好“推优”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落实了“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推优”工作进一步规范。2011年,2名团员经团组织“推优”入党,“推优”成为了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渠道。

  三、积极创先争优,夯实团基础建设

  (一)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迎接“全国卫生县城复查”活动。团支部大力协助团县委和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迎接“全国卫生县城复查”工作,按照创建的标准,结合团内工作实际,制定创建计划。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大对“全国文明县城”、 “全国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建氛围。2011年3至7月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多次深入街道义务捡垃圾和清除牛皮癣。团支部成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到沅陵县城主要街道做交通协管,引导老百姓遵守交通秩序,文明出行。

  (二)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团支部积极号召青年团员注册青年志愿者,刘礼、李玲、伍文毅、张雅、欧山主等同志,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异,成为我院团员青年中的模范典型。2011年来,团支部以纪念雷锋同志、传承雷锋精神为契机,结合沅陵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并充分考虑老百姓需求,团支部组织开展了“学雷锋”、“法治湖南”宣传、“送法下乡”等十余次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沅陵县的辽阔版图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在活动开展期间,共发放《立案须知》、《举证须知》、《民事审判工作简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受理与审查》等一万余份资料,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赞誉。

  四、加强团员学习,强化团思想建设

  (一)坚持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2011年来,团支部组织团员学习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认真收看了“全省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动员部署暨监督联席工作会议”视频、并举行了“核心价值观”动员大会等,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有力地提升了团员综合素质,激发了团员工作活力,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进步。

  (二)加强业务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把学业务、学法规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多次开展学习日活动,认真学习当前经济形势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全体团员学习了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解释(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法院党组本着培养“有能力、靠得住”人才的指导思想,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由团支部组织开展了“司法考试经验交流会”活动,交流会的目的是让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们更好地了解如何准备并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还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团员提供充足的复习时间,解决考试报名费、培训费,鼓励参加省法院组织的集中培训等。2011年,毛凯等3名团员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通过这些举措,团员青年综合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开展团员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团员渴望活动,活动促进团结”,团组织的生命力在于有自己的活动,活动开展的愈好,团支部在青年中的影响就愈大,团的生命力就愈强。在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各项部署任务的同时,我院团支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2011年以来,我院开展庆“七•一”讲党性、促廉政演讲比赛活动,“忠诚铸就公正魂”——喜迎十八大演讲比赛,青年团员踊跃参加,多人在此次活动中获奖。2011年,团支部积极组织青年团员积极参加市中院“唱红歌”活动,取得良好成绩。为提高团员的身体素质,我们在开展“羽毛球比赛”、“篮球比赛”等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全院团员青年进行春游、野炊等活动,为年轻干部的相互交流、相互了解提供了良好机会,增强了青年人团队的意识。

  新时期、新机遇、新挑战、新重任,在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和改正不足,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争创一流业绩,全面加强团的建设,带领广大团员以更宽的眼界、更新的思路、更大的力度,推动法院事业再上新台阶。
来源:沅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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