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法院网讯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全院实行“开门办公”制度,上班时间除研究重大工作和涉及保密内容的工作外,一律开门办公,办公场所空调开启时,也不得将门关严,外出时在工作去向牌上注明工作去向,并注明联系电话号码,以方便干部群众联系,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为确保“开门办公”制度有效推行,该院还成立了纪检监察小组,对开门办公、上班纪律情况等进行了明察暗访,及时将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对不按制度实行的干警,按照责任制进行惩罚。
这一制度是今年来该院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法院形象的新举措,有效的化解了群众“办事难”、“门难进”的现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诉讼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