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法院网讯 近日官庄人民法庭会同当地司法所、政府综治办联合调处一起群体案件,及大的维护了当地安全稳定,有效了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1年年底及2012年初,沅陵县楠木铺阳光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官庄镇宁乡铺村、太平铺村近千名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每年每亩520元的费用承包当地村民闲置土地用于种植水稻,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签订后,村民将田地交付给阳光公司耕种,由于面广,人少,管理不善,加之天灾,大部分稻田失收,无法向村民履行合同,为此近五百村民频频集体上访,扣压阳光公司机器设备,围堵镇镇政府办公楼及319国道,给当地社会秩序带来及大的不稳定。
为了有效的解决纠纷,政府综治办引群众,官庄人民法庭提起诉讼,依法解决,法庭受理此案后,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一边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一边找到阳光公司,要求阳光公司积极想办法履行合同义务,通过多次工作,阳光公司主动的出卖了部分机器设备,并向金融机构申请了贷款,将所有拖欠的承包费用交到了法庭,在法庭的调解下,阳光公司与村民解除了合同,所有的村民拿到了全部的土地承包款,三部分联动使一起群体性事件,通过半个月的工作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维护了当地的安全稳定,同时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