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法院网讯 2014年2月21日下午,沅陵法院刑庭庭长办公室在召开庭务会,庭长万新华组织全庭干警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主管副院长李云启应邀参加。
会上,该庭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娱乐活动“五个不准”的规定》以及省高院印发的天元区法院尹丰文违法审判纪律一案的情况通报等进行系统学习。
会上,李云启强调,作为刑事法官,事关定罪量刑、生杀予夺,真的是“大权在握”,同时刑事法官又是刀尖上的舞者,一定要慎用手中的权力。因此,他要求全庭干警慎微、慎交、慎独,牢记“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做到警钟长鸣。
会后,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全体干警深刻感受到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常怀律已之心,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