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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组集中学习会
作者:肖翠琼  发布时间:2014-04-28 17:54:21 打印 字号: | |
集中学习会现场
  沅陵法院网讯 4月28日,为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开展,沅陵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院领导班子以及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

  上午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由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李云启主持,会议重点学习了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学分制及考核方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必会100问、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周强院长的系列讲话、上海的四名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社会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内容。

  下午的第二次集中学习会由院长、党组书记赵月欣主持,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在君山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

  院长赵月欣在会上强调了三个问题:一是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中层以上领导要在活动中树立起模范带头作用,全院党员干部要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审判执行工作实践相结合,创新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步一个脚印,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注重提高自身素质,严守上班纪律,保持干警饱满的精神状态和院内卫生的整洁,“先把自己的脸洗干净”。三是真心实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正确回应当事人对我们的法院和法官的关注,谨言慎行,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实惠的司法服务。
来源:沅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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