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十年分居两茫茫,法官调解离婚但享天伦

作者:邓晗、郑从容  发布时间:2014-08-12 20:15:16 打印 字号: | |
  8月12日沅陵县法院太常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虽然离婚,但经过法官做工作,祖孙一家人十年来首次得以团聚吃饭,并享天伦。

  原告向某与被告瞿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79年在沅陵县原栗坡乡(现并入太常乡)民政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子女三人均已成年。后因双方性格不合,从2004年4月13日分居至今,期间夫妻互不问信讯,也从未谋面。2014年7月23日向某向太常法庭起诉离婚。得知向某起诉离婚消息后,向某儿女从深圳自驾车回家劝其父母和好未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离婚,虽离婚而不失人情、天伦,在法官的主持下,祖孙一家人吃上了十年来的首次团圆饭,让夫妻俩享受了久违的天伦之乐。
责任编辑:单鹏
电话:0745-4230730   传真:0745-4224763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建设西街41号   邮编:419600   投稿邮箱:ylfy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