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光明媚,到处都洋溢着浓浓的春意。2015年4月14日,沅陵县官庄镇党委委员赵永莉,沅陵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胡华、县法院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成员孙华山、县法院团支部成员等走进沅陵县官庄镇沅陵县第六中学,进行“法律进校园”宣讲活动。
本次法律宣讲活动由沅陵法院法官张邵怀主讲,结合近年来青少年学生发生在校园内外的事故案件特点,有针对性的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早恋的危害”、“沉迷网络的危害”、“拒绝毒品”、“好面子,讲哥们义气的后果”等八种容易发生刑事案件的案例。经过一小时深入浅出的讲解,化解了学生们平时认为自己年纪小,做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就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错误认识。该校一千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法律宣讲活动。活动结束后,受到了该校老师和学生的广泛赞誉,他们纷纷表示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遵守校纪校规和遵纪守法,学生们也懂得了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的向老师、派出所汇报,而不是私下解决。本次活动还发放了1000多份宣传资料,使学生们能更深入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