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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沅陵县法院立案大厅现场接访
作者:单鹏  发布时间:2015-05-04 15:00:21 打印 字号: | |
  5月4日,为确保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能够全面、正确、有效、平稳的施行,我院主管行政庭工作的副院长丁杰、行政庭庭长秦华于立案大厅内现场接访,向民众普及“民告官”的相关法律知识。

  新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将有效解决此前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三难情况,新法也明确规定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对于不能出庭的,也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以解决“民告官却不见官”的情况。沅陵法院积极相应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助推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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