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沅陵县法院官庄法庭在马底驿乡马底驿村董家组现场调结一起十年的邻理纠纷案。
原告张丕云与被告张远友系叔侄关系,且为同组村民。2005年原告房屋被山体滑坡冲毁,经协商,购买叔父张远友的一侧二间木质房屋安置。2005年3月4日双方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支付了八千元房屋价款,并?踊涣酥砝负筒嗽坝玫亍=衲暝?娌鸪?俗砸训囊徊喾课荩?⒆急感藿ㄐ路课菔保??椒⑸?婪祝?黄韧9ぁ
2015年5月6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停止妨碍。官庄法庭在姚祖坤庭长的带领下,查看了现场,明确了宅基地、菜园四至界限,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在马底驿乡官庄法庭巡回审判联系点签订调解协议,原告向被告支付一万元作为补偿,双方握手言和。
刚处理好本案,官庄法庭一行干警又冒雨找另案被告谢某送达离婚起诉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