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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院特别防护期四坚持
作者:郑从容  发布时间:2015-09-07 10:25:19 打印 字号: | |
  沅陵法院网讯 为搞好“9.3”、“9.5”特别防护期维稳工作,沅陵法院专门召开党组会,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制定四条硬措施,确保特别防护期安保维稳万无一失。

  一、特别防护期间,实行全员值班制度。院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确保每天至少有一名院领导值班。二、从现在开始至9月7日期间取消全体干警休假,已经休假但没有休完的,必须立即返回工作岗位。三、各庭室、队、局要搞好矛盾隐患排查,做好涉诉涉访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否则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四、院领导要主动与各庭室、队、局联系,督促检查值班工作,指导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落实好信访包案工作责任制。
来源:沅陵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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