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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观摩
作者:张玉环、邓晗  发布时间:2015-10-23 15:30:48 打印 字号: | |
  10月22日下午,随着民一庭陈云飞审判长一声“现在开庭”法槌响起,沅陵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观摩原告扶某、向某与被告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沅陵县供电分公司消除危险纠纷一案开始审理。

  原告扶某、向某在沅陵县官庄镇聂溪冲村有一栋木质房屋,1983年被告单位修建的益阳至凤滩电站的220千伏高压线从原告房屋上空经过,每逢冰雪季节,冰块从高压线上脱落砸烂原告房屋。1998年冰灾原告房屋被冰块砸烂后,原告一直在外租房住,由于没有管理和维修,目前房屋已损坏。2015年7月13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消除危险、修复房屋和承担租房费用。法庭经过合议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代表、委员们认真听完庭审,并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大家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对人民群众教育意义很大,数字法庭开庭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审判过程公开,体现了阳光司法。

  据悉,沅陵县法院注重党外干警作为后备领导人才的培养,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展示才能的机会。陈云飞作为年轻非党干部被提拔到重要岗位任民一庭副庭长,参与大要案、疑难案的审理,煅炼了能力,利用邀请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机会展示了个人才能。
责任编辑: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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