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因八旬老翁诉4子女赡养案,执行局法官驱车5小时来到沅陵县大合坪乡荆竹溪村找寻被执行人执行。途中警车陷泥泞感动了被执行人,经上门做工作,本案顺利执行。
经过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人罗某4子女,每人每月应支付100元赡养费,每人每年支付600元医疗费。因家庭矛盾,该案未能执行。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决定上门执行。荆竹溪村位于沅陵县东北部的一个偏僻小村,与张家界市接壤。连日的寒雨,让山区道路变得泥泞不堪,路边的岩石土块也十分松软,经历一系列滑坡封路、泥水陷车等事故之后,一辆底盘较低的警车不得不半路返回,剩下一辆越野车独自前行,摇晃颠簸5个多小时才到达大合坪乡荆竹溪村。法官们不顾疲惫不堪和胃中翻腾,逐一上被执行人门做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支付了部分执行款,并作出了分期履行的承诺。被执行人看到法官们疲惫的神情,面露一丝歉意,见返程时天色已暗,警车开进一个泥坑再也无法前行,被执行人立即从家里抱来一大捆干稻草塞进打滑的轮胎下,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努力才将车从泥坑里开出来。
沅陵县法院今年开展“百日大执行”活动以来,全面清理了1998年来所有积案。沅陵县法院关注民生案件的执行,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的方式与水平,全力解决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