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9日,沅陵县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春季集中大执行活动,兵分四路多举措破解执行难。
4月25日,顺利执结了沅陵县麻溪铺镇肖家坳村张某某、颜某某身体权纠纷一案。
2015年8月13日,被告颜某某因口角纠纷将原告张某某打伤。双方私下协调无果后张某某向沅陵县人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颜某某赔偿张某某各项损失4000余元。
法院判决后颜某某一直未履行已生效判决,在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查询了颜某某财产情况,经查实,颜某某无可扣划资产,且自身一直在逃避执行,致使未能执行到位。
4月25日,法院执行局将此案列入春季大执行名单。当天下午,执行局干警携带扣留手续马上赶到麻溪铺镇肖家坳村颜某某家中,准备对颜某某依法进行强制执行。但到达目的地后,执行人员发现现场情况并不明朗。颜某某本人不在家中,其母亲已有82岁高龄且对此次执行极为抗拒,为照顾老人情绪,执行人员无奈放弃实施强制执行。同时一面向村委会请求协助,一面劝说颜某某母亲与妻子将颜某某找回当面对话。经过再三做工作后,颜某某妻子将颜某某带了回来,但颜某某辩称无力履行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
执行人员清楚必须想办法马上解决问题,不然放任下去只会导致执行越来越难。眼看现场即将陷入僵局,执行人员灵机一动,决定先稳住家属情绪,抓住机会先将被执行人和平带走。在多次耐心宣讲法律程序之后,被执行人颜某某最终同意与执行人员一起前往法庭。到达法庭后执行人员依法对其实施扣留,被执行人同意马上履行判决,此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2017年春季集中大执行开展至今已顺利清理了多件执行积案,成效良好,切实解决了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