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沅陵县法院党组经多次研究讨论后下定决心改变目前执行难的现状,针对历年来法院未执结和行政非诉类案件展开“春季集中大执行”活动进行集中清理执行。此次大执行将法官法警们共分为4个组,将深入各乡镇,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未执结和行政非诉类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2017年4月26日开始春季集中大执行第三次行动,此次行动分成两队,一队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荆继机同志亲自带队前往官庄、五强溪、七甲坪等地进行现场指检,针对各基层法庭未执结案件进行工作部署。荆继机院长在五强溪对金龙宾馆和五强溪大酒店两个待执行案件现场察看了标的物,并要求五强溪法庭尽快就标的物拍卖方式拿出解决方案来,是一起拍卖还是建筑与地皮分开拍卖,这些问题都要尽快解决。
另一队由主管执行局的院党组成员胡华带队开展执行行动。此次待执行案件是春季大执行活动中的重点执行对象,早在2001年就已经结案,原告多次要求法院执行,均因种种原因,未能执行到位,至今已有16年,已成执行积案。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一周前,五强溪法庭的法官们就已到五强溪荷花乡被执行人家中送达履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26日经查,此案仍未执结,执行队于26日下午再次前往其家开展执行。
26日当天天气情况十分恶劣,山路崎岖难行,且在中途遭遇山体滑坡后执行干警们不得不弃车步行,冒雨步行两小时后终于到达了被执行人家中。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执行干警先是耐心地为被执行人再次讲解判决情况,告知其法律程序,但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对其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手段,依法请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对被执行人进行资产搜查、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至此,被执行人同意马上履行判决,此次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截止今日,沅陵法院已陆续开展了三次大规模集中执行行动,切实解决了一些执行积案,此次春季大执行还将继续进去下去。
法院警示:对待法律应该始终保持一份敬畏之心,尊法守法,不要等到触碰法律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