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上午10点15分,沅陵县人民法院在四楼会议室与最高人民法院同步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在嘹亮的国歌唱响后,18名年轻法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通过肃穆的宣誓活动,使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人权等宪法精神扎根法官心中,潜移默化在具体的执法办案过程中,更有利于尊重法律、维护人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