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沅陵县人民法院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组织干警进社区开展以“春雷行动”为主题的环保法治宣传活动,呼吁群众身体力行爱护环境、保护母亲河,共同维护家乡碧水蓝天。
活动采取在社区悬挂横幅、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的形式,向群众普及了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宣传现场,干警们向群众介绍了本次法院开展的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重点打击在沅水、酉水流域排放、倾倒垃圾污染水源,盗伐、滥伐防护林,非法猎捕,工业污染,环境监管失职、非法采砂、采矿等十多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呼吁群众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爱护环境,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宣传手册等法律资料150份,提供法律咨询17人次。据悉,沅陵法院下周将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