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麻溪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同村村民之间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邻里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本案中,刘某和谢某是同村人,因一块菜地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架行为,导致刘某多处受伤。因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于是把谢某起诉至麻溪铺法庭,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法医鉴定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于波审慎考虑,农村的邻里纠纷宜解不宜结,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纠纷。于是,经过于法官耐心沟通后,双方当事人来到麻溪铺法庭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于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不断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充分释法明理,换位考虑双方立场,最终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使原本悬殊的调解意向趋于一致,原被告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原被告双方也握手言和,表达了对于法官的感谢之情。至此,该案以调解结案,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