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官,我家的牛被别人占了,我要申请对牛进行DNA鉴定。”
“好的,那就走诉前鉴定程序吧。”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麻溪铺人民法庭遇到了一起“争牛事件”,一头母牛走失了,找到后却变成了另外一家的牛,面对母牛的归属,双方各执一词,张某坚持说这头牛黄鼻子黄角身子为红黄色,和胡某家其他黑鼻子黑角板栗色黄的牛完全不一样,这就是他家的牛,胡某则一口咬定牛就是她家的,并对张某提出的调解方法和事实一口否定,案件陷入僵局。这时,张某提出对牛进行DNA血液化验。考虑到案件情况,办案法官于波也认为走鉴定程序是目前来说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但是于法官也有一个顾虑,担心鉴定时间过长对群众造成诉累,而且自己手上也还有鉴定案子没出鉴定结果。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于法官决定试行诉前鉴定程序,引导双方通过诉前鉴定方式来确定母牛的亲缘关系。于法官详细给当事人说明了诉前鉴定的优势,双方当事人也欣然同意。
诉前鉴定的出现是对现行诉中鉴定模式的补充,既解决鉴定程序“繁”、诉讼时间“长”的问题,又能让当事人通过诉前鉴定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减少当事人诉累,缓和双方矛盾,促进纠纷多元化解。麻溪铺法庭也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试行建立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并行、优势互补的司法鉴定模式,最大可能便民、利民,节省当事人时间与经济成本,缩短鉴定周期,助力审判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