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法检联动工作机制,2月28日,沅陵县人民法院与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县法院沅水环境资源法庭举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次联席会议,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维、审管办主任向华、沅水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云飞,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舒建国、第五检察部主任蔡本杰、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全建辉出席会议。
沅水环境资源法庭设立在官庄镇,集中管辖怀化、常德地区涉沅水流域水污染及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联席会上,两院就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中一些实用问题进行了探讨,重点交流了社会组织的资质、损害认定、修复方式以及《长江保护法》等相关内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推动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建立了良好的共识基础。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努力提升环境司法现代化水平,不断为守护美好家园、建设美丽沅陵做出法院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