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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院:“动态查封”善保全,护航企业促“共赢”
  发布时间:2023-03-29 11:44: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采取“动态查封”举措,办理了某某投资开发公司申请对某某酒业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最大程度减少了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职工就业等不利影响,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激发了市场活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双方企业因土地使用权产生纠纷,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某某投资开发公司遂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面对申请人提出的诉前保全申请,承办法官及时审查,认定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随后,法官主动与被申请人某某酒业公司沟通,“因案制宜”,一方面兼顾申请人保全申请的合法、合理性,另一方面充分研判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实际履行能力、以及对县域经济发展潜在的影响等要素考虑到被申请人的公司尚在生产经营中,经本院谨慎研究决定通过“动态查封”的方式查封被申请人生产的存放在被申请人厂区内仓库位置的60吨价值为3000万元的成品酒,期限为一年。立案庭做出保全裁定后,执行局工作人员前往被申请人公司,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其释明诉前保全相关法律法规,并送达财产保全裁定书告知被申请人在该期限内公司仍可以继续生产经营,但对于被查封财产不得擅自处分。

“症”开“方”,因案施策,从源头治“未病”,沅陵法院充分从各类涉企诉前保全案件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走出了“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的新途径,切实解决了申请企业的合法、合理诉求,同时积极引导被申请企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矛盾化解于诉前下一步,沅陵法院将继续努力践行善意保全、审慎保全、衡平保全的司法理念,一心一意去推进、去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障各大强县项目圆满落地,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智慧,为全县经济高质高效发展注入更多的司法动能。


 
责任编辑:胡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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