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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全国生态日】沅陵法院:守沅陵青绿,护好景国色
  发布时间:2023-08-24 16:01:47 打印 字号: | |

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当天上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沅陵县人民法院、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沅陵县借母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沅陵县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据悉,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武陵山系和雪峰山脉区域,是具有国际意义的陆地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是沅陵县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此次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选址沅陵县借母溪自然保护区,更好的诠释出“呵护生态资源 守护绿水青山”的主旨意义。

全国生态日现场宣传活动

参与沅陵县环资委牵头开展的全国生态日现场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开展“你问我答”环保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等方式,向当地群众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为群众、企业答疑解惑,不断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开展“守护借母溪绿水青山,擦亮旅游之乡生态底色”环保专项行动。

01法治宣讲

法治宣讲中,法官在怀化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环资案件的审判实践以案释法,集中展示了违法捕捞、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现场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为大家送上了一场发人深省的法治环保讲座。

02现场联动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沅陵县人民法院、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以及沅陵县借母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人员就环境资源保护问题召开现场协调联动会,不断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将生态文明理念与机关办公和行政执法过程相融合。

03实地普法

前往沅陵县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参观,并结合沅陵县人民法院“法庭+刑庭”的环资审判新模式以及审理过的典型环资案例,向当地村民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牢生态文明理念,从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责任编辑:胡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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