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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院:防“火”于未“燃”
  发布时间:2023-11-02 17:00:3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安全保障工作,增强全院干警消防意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演练过程中,法警队员首先讲解了发生重大或紧急火灾时人员疏散路线,简要总结了疏散逃生的技巧。随后,法警队员分步骤为在场干警详细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现场进行灭火演示,以进一步提升大家对灭火器的使用熟练度,提高应对突发火情的能力。

火灾防患于未“燃”,消防责任重于泰山。本次消防演练活动的顺利开展,增强了我院干警的安全意识和面对火灾时的应急处置能力、自我防护能力,为维护沅陵法院安全良好的审判执行工作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胡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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