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你多保重身体”,临走时,法官拉着胡婆婆的手说道。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维一行来到凉水井镇某村与凉水井镇人大主席、村支两委一同对一起赡养纠纷进行调解,最后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促进了家庭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年事已高的胡婆婆有三个儿子,因为在赡养过程中三兄弟都觉得自己比其他兄弟做的多,其他兄弟占了便宜,于是在赡养胡婆婆上起了纠纷。调解人员了解到事实后,首先让三兄弟尽情倾诉,把对对方的不满都发泄出来,随后以赡养老人、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着手,引导三方都各退一步,同时也尽量平衡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公平公正,最后三兄弟对赡养老人达成共识:三人轮流负责赡养老人,轮流期间负责老人的衣食住行等,不得以任何方式虐待老人,但是如果在轮流期间老人因病住院,则费用由三兄弟共同承担。兄弟三人和胡婆婆都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名,该起赡养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一直以来,沅陵法院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发挥多元解纷整体合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