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4月16日04版报道
2月2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和“沅法心晴”心理咨询室正式在二酉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数日后,该法庭庭长吴艳通过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让老人得以老有所养。这是沅陵县人民法院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该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中,根据二酉人民法庭辖区矛盾纠纷的特点类型,在推进诉源治理、创新能动司法上下功夫,在该法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和“沅法心晴”心理咨询室,打造“一站一室一庭”新格局,聚焦民生,以家事审判为创新,以创建“无讼村”为突破,广延司法服务,通过多元解纷,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审判质效明显提升。2021年来,该法庭收案543件,调解150件,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达92.9%。
巧断“家常里短” 打造山区家庭的“温情巷”
“法官,您可得帮帮我啊,我前妻非要赖在我家柴房不走!”一大清早,沅陵县人民法院二酉人民法庭庭长吴艳接待了一个“奇怪”的当事人,60多岁孙某起诉自己离异30多年的前妻。
原来,三年前,当时孙某前岳父病重住院。为了方便照顾在卫生院治疗的父亲,孙某前妻李某暂住在孙某家,并承诺父亲出院后就搬离。可没想到,李某在父亲去世后,并未按照承诺按时搬离。在孙某的多次要求下,李某就赖着不走。无奈之下,孙某只好来到法院起诉。
怪事之中必有蹊跷。为了弄清真相,吴艳决定先到现场和他前妻见见面。
走进李某当时住的“房间”,吴艳不禁皱紧眉头,那就是一个楼梯拐角,把两面用隔板围起来后,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窗口用来采光,并且还堆放了很多柴火,完全不具备居住的条件。
“不行,我不走,你们一定是死老头子叫来让我搬走的,我告诉你们,休想!”刚一开口,吴艳就在李某这里吃了闭门羹。李某软硬不吃的态度让吴艳无功而返。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且孙某当时能答应暂住,说明两人存在着一定的感情基础,有一定的调解可能性,吴艳并未就此放弃。
“年轻时一冲动就离了婚,我对不起我儿子啊。”通过一次又一次地拜访,吴艳的真诚慢慢让李某卸下了心防。
原来,李某与孙某因性格不合离婚,李某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如今儿子事业有成,两个老人一直都未婚。“我住在这里不好吗?不仅可以给老头子做做饭,孩子也会来看望我们。如果我不在这里,他们两个一年到头都见不了一次。”说这话时,吴艳敏锐地发现李某倔强的嘴角露出一丝羞涩。
孙某也坦然,阿婆什么都好,就是蛮横不讲理,造成他们父子关系很僵硬。他清楚地记得自己跑船三个月,一进家门阿婆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挣了多少钱,第一个动作就是搜刮尽自己身上的钱,让他很绝望。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看来李某的儿子才是解决这场纠纷的关键。于是,吴艳联系李某的儿子来现场一起调解。最终一家三口冰释前嫌,重新找回家庭的温暖,孙某当场撤诉。
“家事纠纷双方当事人一旦对簿公堂,不管结果如何,都会输掉亲情。作为家事审判法官,我们尽可能先组织双方调解,争取在诉前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维系亲情。”吴艳说道。
近年来,二酉人民法庭以春风化雨的审判方式,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打造山区家庭的“温情巷”。去年上半年,吴艳在审理一起赡养案件中,采取倾听式审判方法,在法庭上用心倾听原被告4个多小时的倾诉,让原被告将心中的积怨30年的块垒都倾诉出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父子三人当庭和好如初。
凝聚解纷合力 延伸司法服务链打造“无讼村”
4月2日,沅陵县人民法院“无讼村”创建示范点挂牌仪式在二酉苗族乡莲花池村、明溪口镇胡家溪村举行,同步挂牌的还有莲花池村的“老向调解室”。这是沅陵县人民法院在二酉人民法庭辖区持续推进“无讼村”创建工作,将法庭搬到村里、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变被动收案为主动调解,提升基层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的创新举措。
“吴庭长,我们不会再来告了。”今年初,吴艳在对一起集体山林纠纷的回访时,听到村民们的这句话,心中悬了大半年的石头总算落下了。
去年4月,明溪口镇大岩头村近300余户村户因与邻组林地权属发生争议,300余户村民准备通过起诉或上访途经解决纠纷,给当地社会带来了极大不安定的因素。
“这起案件涉及村民和集体组织,涉众面广,如处理不好将会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在村民还没有起诉前,我们就通过诉源治理工作站了解到这一纠纷,决定采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思路来化解这起纠纷。”吴艳说。
吴艳主动与镇政府领导一起上门挨家挨户摸情况,做工作。为了厘清每一处界限,吴艳等人头顶烈日,脚踩密林山路,深入山岭,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抽样。并到相关单位查找原始林权登记档案。在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公平、合理地处理权属争议,成功地化解了近300户村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这只是二酉人民法庭创建“无讼村”的一个真实写照。近年来,该法庭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最小治理单元入手,积极探索诉源、警源、访源“三源共治”,先行先试努力创建“无讼村”,找到了破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密码”,推动完善“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多元共治、分层递进解纷新格局。
“我们法庭通过诉源治理工作站,完善与各级调解组织的联动,定期进行指导,通过加强基层自治,让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吴艳介绍,在推动“无讼村”创建中,我们法官与调解员一起深入村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构建“调解先行”格局,让老百姓“找个说法”有处可去,得个结果“有人可寻”。
目前,该法庭在辖区建立起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协同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与调解委员会的联动机制,设立5个乡贤调解室和4个诉源治理工作站,打造莲花池村和胡家溪村两张无讼村金名片,2021年以来,成功在诉前调处了1000多起民间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6%,其中80%在村里就得到了解决。
创建“一站一室” 织密家庭保护“一张网”
一起矛盾冲突激烈的离婚案件又摆在了吴艳的案头。原被告共同生活多年,生育两个女儿。两人经常因沟通不畅拌嘴吵架甚至升级为冷战而分居,导致张先生一心想和妻子离婚,于是一纸诉状递交至二酉人民法庭。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吴艳发现原被告分居后,丈夫张先生对随母亲居住的女儿小张姊妹缺乏应有的关心和照顾,导致小张姊妹因家庭教育过程中严重缺位,影响了她们的健康成长。该法庭依法向未成年人小张姊妹俩的父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张先生重视家庭教育,承担起监护人应有的职责,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护航。
在审理这起离婚案件中,吴艳了解到小张姊妹俩因家庭矛盾已产生人际交往困难,这让她更为这个家庭担忧,也为孩子的成长担忧。在《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前,吴艳还利用自己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知识对其家庭成员做起心理辅导,为当事人“心病”开出一剂“良方”,从“心”出发,打开“心防”、疏通“心结”、治愈“心病”,让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为在家事案件及涉案青少年群体中推行柔性司法,汇集多方力量共同撑起青少年快乐成长的法治蓝天。沅陵县人民法院在该法庭创建家庭教育指导站和“沅法心晴”心理咨询室,构建“一站一室一法庭”的家庭保护格局,指导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将心理咨询和辅导引入到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中来,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得家庭教育趋于完善,促进小家和谐、维护社会安稳。
“一站一室”设有专业的心理治疗放松室,心理健康评估室,情绪宣泄室,此外还有“心情书角”和“幸福影院”。“心情书角”是专为青少年精心打造了温馨明亮的阅读室,拥有大量涉及青少年心理健康、法治教育方面的书籍,供辖区青少年免费阅读。“幸福影院”则会定期开展“乡村幸福影院”活动,组织留守儿童观看具有教育引领及心灵治愈作用的影片,引领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一站一室”创建以来,该法庭通过与县妇联、教育部门及心理咨询师志愿者联合义务为辖区的留守儿童和涉案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贴心服务,已对学校等单位进行家庭教育团体活动 10次,个案咨询 12 人次。
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周玉意 胡蒙
原文链接:
http://epaper.voc.com.cn/fzzb/html/2024-04/16/node_16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