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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4名被告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4-04-24 17:41:39 打印 字号: | |

4月24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有等4名被告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三千元不等。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各方诉讼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凑,规范有序。

近年来,沅陵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通过集中宣判、禁毒宣传、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严厉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不断提高群众的禁毒意识。下一步,沅陵法院将持续巩固禁毒成果,始终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加强禁毒教育宣传,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为平安和谐沅陵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胡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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