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沅陵法院“沅法新语”栏目,是我们沅法人自己的“小树洞”,诚邀所有干警拿起手中的笔,讲述你印象最深的一次审判、一次执行、一次普法...通过司法小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
今天分享
新进公务员 吴环
初入法院的故事
善理“小”案,善莫大焉
2024年7月,刚毕业的我正式进入到沅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法院的工作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我来说新奇又充满挑战。
来到北溶人民法庭伊始,我就体会到了太多的第一次,第一次接触立案程序、第一次联系当事人、第一次做庭审笔录……从刚开始的手忙脚乱、慌慌张张,到现在开始慢慢掌握到基层法庭的工作节奏,看到了也理解了很多的不同于课堂上的东西。以前还在学校时我就感到很疑惑,为什么明明当事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他们提起的一审诉讼离婚案件,大多数都是判决不准予离婚?在接触了实务工作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多数人的证明材料要么没有提供,要么就是证据的证明力水平参差不齐,试问,仅有身份证和结婚证,没有足够的证明材料,法官怎么能、又怎么会仅凭一面之词就判决离婚呢?初到法院时,我总幻想着能够参与到一些难案、重案的审判中,而现在才发现小案不小,每一个看似小小的案件都有可能会让当事人的工作、生活甚至人生暂时性停滞。那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背后,离不开法院工作人员的反复引导与耐心释疑。
我想,在从书记员、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的道路上,需要持续不断地精进法律方面的学习,努力从课本走向实践,不断沉淀与打磨,从每一个“小案”中汲取经验,往后才能更从容不迫地处理好每一个“大案”,真正做到毫无偏私的权衡,维护人们心目中的公正。
院门口墙上悬挂着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每一个法学生最熟悉的话语,我将成为也最终会成为这句话的践行者。